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游啟忠被控抄襲彭姓學生的報告並發表,已遭判決有罪,他不滿對方向教育部等單位投訴,控告學生及母親誣告、公然侮辱及誹謗,一審判決彭姓母子無罪,他提上訴,台南高分院駁回,且不得上訴。
彭姓學生87年間就讀中正大學歷史系時旁聽游啟忠的國際私法專題研究課,撰寫「亞航安諾德遺產案」的報告,89年上學期他選修游啟忠的課程,卻發現游啟忠在學校的法學集刊發表文章,內容與他的報告相同,而控告對方抄襲,案經嘉義地院判刑10個月、緩刑2年。
彭姓學生在官司訴訟中,要求調整課程,經法律研究所開會同意,由另一名教師廖蕙雯接續後續課程的教學,學期末廖蕙雯給73分,但成績交給游啟忠後,評定的分數是67分。母子進而向校方、國科會、教育部及多名立委投訴,除指游啟忠竄改分數,並檢舉抄襲他的著作,也質疑游啟忠向國科會詐財。
游啟忠控告兩人涉及誣告及加重誹謗,但嘉義地院判決無罪。
游啟忠上訴主張,彭姓學生因上課連續3次無法回答他詢問的問題,他委婉告訴班上同學,如未準備將不能及格。他為確保學生的受教權並避免外界對成績評斷的疑慮,同意由廖老師擔任剩餘課程教授和評分,經平均後為67分,孰料彭姓母子卻向教育部誣告他竄改分數。
彭姓學生否認誣告、誹謗、公然侮辱,他說是為了自身權益才向教育部及特定機關陳情,自始至終都沒有捏造事實。彭姓學生的母親表示,她只是不滿兒子在學校受委屈,陳情她的困難而已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游啟忠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已遭嘉義地院判決有罪,認為母子兩人並沒有無誣告。